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助力全面小康社会的美好乡村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力争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推动美好乡村建设为核心,本文提出以下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党的十七大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手段,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调整完善奖补政策:根据去年考评排名顺序确定淘汰名单,城中村暂停项目申报。调整奖补资金使用方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承担美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安排:村内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村庄美化亮化工程、村庄文体活动设施和小型水利等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重点用于村组道路和停车场建设。

三、调整项目实施时间:每年春节期间为村民议事并收取自筹资金,3月底前完成村级普惠制项目申报和乡镇审核上报;4月底完成普惠制项目审批和特惠制项目申报;5月完成特惠制项目审批;6月底所有项目务必开工;9月底基本完工(个别水利或较大项目可延至10月底);10-11月工程验收;12月上旬总结考评。

四、认真做好项目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加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示内容包括一事一议年度实施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事项、工程招投标公告、施工单位承包公告、筹资清册、项目决算等群众需要知情的事项。公示场所为群众聚集地、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填写《一事一议项目公示情况表》,并附5户见证农户的签名、联系电话和村两委负责人、联系人的签字。

五、及时报送进度:项目已经批复,及时上报工程进度,每月底前通过网络上报月报表,并在一事一议信息监管系统中及时登记。

通过以上措施,助力全面小康社会的美好乡村建设,实现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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