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有一个叫顾得婺的人,发奋读书一路青云直上,最后到了京城做到了刑部郎中。
顾得婺的官声很不错,平生最讲究公平正义,经他手处理的案子,没有一件有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都为他的公正而不畏权贵心服口服。
顾得婺年纪渐渐大了,白天在朝中上班处理公务,私下里其实也没有闲着,那就是阴间也仰慕他的公正严明,聘请他做了地府的判官,专门审理一些所谓的“冤狱”。
顾得婺自己知道,阴间的事情无法在阳间明说,从来不和别人说起这回事。
但有一次,由于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多了,不小心就说起了一件阴间的案子,让几个朋友听了大为感叹。
顾得婺说,前段时间阴间发生了一件很突兀的案子,最后经过自己的深入调查,发现是一个冤案,当然,最后也被自己平反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儿媳妇被婆婆以不孝顺的罪名,让儿子休了。
其实,这个儿媳妇本来很孝顺,只是有个爱搬弄是非的小姑子,经常在母亲面前说嫂嫂的坏话。小姑子和婆婆是亲生母女,婆婆自然就听信了小姑子的话。
婆婆也是个很刚愎自用的人,既然认定了这个儿媳妇犯了七出之罪,儿子在母亲面前根本不敢反驳,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一时间无法挽回。
如果儿媳妇娘家势力大的话,婆婆或许还有点顾忌。可好巧不巧,儿媳妇娘家早就没有了一个亲人,于是,被赶出婆家之后,只好在一个尼姑庵里暂住。
可尼姑庵毕竟是出家人住的地方,儿媳妇也不能长期住在那里。举目四望竟然无处可去,最后没有办法,儿媳妇也只好出家为尼,就在尼姑庵里长住下来,但总是在希望某一天婆婆能回心转意,自己也就能还俗回家。
其实,儿媳妇夫妻感情还是很深的,丈夫对她也非常的宠爱,多年来,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寸步不离。
丈夫迫于母亲的刚愎不敢违背,但背地里还是很舍不得自己的结发妻子,于是就经常来尼姑庵和妻子相会。
尼姑庵的旁边有一个废弃的院子没有主人,夫妻约定,每隔几天,两人就半夜在院子里相会。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尼姑庵也有自己的规矩,时间一长,大概过了一年左右,师傅得知了这回事,非常生气,认为儿媳妇辱没了师门,犯了淫戒,所作所为不是出家人的标准。
幸好师傅倒也不是呆板的人,只是严厉地斥责了儿媳妇,要她立即改变,不要再和丈夫相会,要不然就会被赶出去。
于是,夫妻两人从此再也不得相见,儿媳妇没多久就郁郁而终,而丈夫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投水身亡。好好一对恩爱夫妻,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夫妇两人的冤魂来到阴间,一直忿忿不平,将官司打到了阎王面前。
前任的审判官认为,尼姑庵的师傅遵循佛法戒律,阻止他们夫妻相见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因为两人私下里相会,确实是犯了淫戒,从佛家戒律来说,理当被逐,而且还应该下泥犁地狱。
可夫妇两人还是不服,继续不停上诉,为了表达阴间的公正,阎王最后指派顾得婺来复审这个案子。
顾得婺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认为儿媳妇虽然做了尼姑,和丈夫相会确实不符合佛家戒律。但事出有因,儿媳妇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心中存有一份念想,希望夫妻能破镜重圆。
儿媳妇只是一个弱女子,举目无亲,托身在尼姑庵里也只是权宜之计。削发之举,看上去是削发为尼,何尝不是一种毁容以明志之举?
栖身在尼姑庵,人们也可以理解成借宿暂住,不足以成为出家为尼、安禅若定的证据。
前有因为小姑子的恶言、婆婆的刚愎而夫妻断翼,后有师傅的严词苛责,乃至一命呜呼。
而丈夫虽然儒弱,但遵守母命也是人伦之理,尤其是得知妻子死后,自己也不愿独活,痴情如此,应该得到表彰。
于是,顾得婺当即改判夫妻两人无罪,很快就安排其转世为人,且来世还是做一对恩爱幸福的夫妻。
这个故事,以荒诞的阴间阎王之说,向人们倡导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某些戒律看上去不能违背,但假如事出有因,人们是否有去探究那些深层次的原因呢?
来源:李少侠已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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