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
由闵行区融媒体中心、
闵行区司法局、闵行律工委
共同主办的
律师帮你忙——公益法律线上解答活动
邀请了
来自12家律所的16名律师
持续8小时
就房屋租赁、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债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为网友答疑解惑,咨询解答
针对市民最为关心的一些问题
我们整理汇总方便大家了解
今天我们精选了
劳动争议篇相关案例
一起来看看律师的精彩回答~
劳动争议篇
受到疫情影响
一些企业采取裁员、
减薪等措施加以应对
导致新型劳动纠纷案件的产生
在这个特殊时期,
当劳资双方发生纠纷
该如何处理呢?
任洁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求员工居家办公,单位未全额发放工资,员工能主张补发工资差额吗?
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绩效工资属于工资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员工发放绩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工资组成里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都相同的,用人单位又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就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克扣工资了。
肖云华
上海熊兆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因疫情无法出勤,能否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本身不得延长,但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相应顺延试用期,但顺延时间应与劳动者被隔离或被采取防控措施的时间相等。如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顺延试用期或顺延试用期过长,存在被认定为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
关于试用期,还有几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有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有下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宋玲娣
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用人单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否可缓发劳动者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且不可以实物等形式替代工资的发放。
张清
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对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争议较多的集中在如何确定工资支付周期,比如第一个、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如何确定,以及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里的工资待遇问题,是不是就是最低工资?
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从正式停工停产之日起向后推算一个月,区别于公司内部的计薪周期(上月10日至本月9日,每月15日发放)。对于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公司可以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情况分别支付工资。例如:对于安排了正常工作或居家办公的,可以按实结算,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而对于未安排工作的,完全待岗在家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这里还要注意的是,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生活费均指的是“到手工资”本应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胡一舟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事业合伙人
疫情期间,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内容一般有哪些方式?
个别协商:企业与职工1对1就疫情期间变更劳动合同具体事宜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达到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内容的目的。
集体协商: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严格意义上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条例》、《职代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协商程序的要求。
民主协商:疫情期间的“集体协商”,解决的是疫情期间集体劳动关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既能化解劳动法调整规范过于刚性的问题,又能避免个别协商效率低下和处理意见不集中、不统一的困境。这也是疫情期间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内容的最佳方式。
陈志华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疫情期间因设备在公司,公司财务无法支付公司业务的款项导致逾期,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疫情防控措施通常不会影响金钱债务的履行,一般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但如果像这位网友一样,确实是因为疫情防控不具备支付条件,那么法院还是会认可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约金予以减免。
但是,必须告诉这位网友遇到这种问题正确的做法:你的公司应该在知道上海疫情防控可能导致付款延期的时候,就应该书面向供应商说明上海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公司付款工具在公司,可能导致不能及时付款。如此做是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告知义务”,也会取得供应商的理解。
如果并没有及时通知,需要和供应商说明情况,取得理解,以免除迟延付款的违约金。
记者:周乐 金晶
编辑:沈佳怡 阮显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