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时刻1月18日讯(融媒体记者 王一博 金鼎涵)帮卖家刷单,拉人头进微信群,只需手机或电脑,动动手指,每天就能收入几百,做得好甚至能赚上千,这听着是不是让人很心动呢?想这样发财的人,醒醒了!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您还别不信,接下来我要说的这名女子,就因为做这样的网络兼职,被处罚了。
家住芝罘区的刘女士,因为孩子还小就一直留在家里面照顾孩子,为了给丈夫减轻点负担,刘女士就想找一个在家就能干的兼职工作。
经过了解,刘女士得知,兼职的内容就是给一些抖音号点赞或者关注公众号的任务,完成一单一般能得到两三块钱的佣金,感觉这个活也比较简单,所以刘女士就答应了对方从事这个工作,随后就被拉进一个微信群,做起了关注公众号、给抖音点赞的任务。
这时,刘女士又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就是在福福APP里,用管理员、客服提供的微信号加好友,然后以做兼职的名义拉“好友”进指定的群,也是去做这种关注公众号、给抖音点赞的任务。而要是完成这样的一单,能有几十元钱的收益,刘女士就又开始了这项工作。
虽然刘女士意识到此类兼职是违法行为后,卸载了“福福”APP,但为时已晚,因为她拉进群的一名李姓受害人已被诈骗分子诈骗5万多元。
经查,刘女士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被诈骗的情况下,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获利2000多元,被依法行政拘留五天。